題目: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針對自治事項,在必要時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得指定其中一適當地方自治團體限期辦理,係在下列何項情形下?
(A)自治事項遇有困難,由現行自治團體或相關機關無法順利執行時
(B)自治事項涉及中央與地方權限,而可能引起憲法或法律之爭議時
(C)自治事項之執行有違憲之虞時
(D)自治事項如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事務時
[答案] 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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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地方制度法第21條「跨域治理」
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由各該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
必要時,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各相關地方自治團體共同辦理或指定其中一地方自治團體限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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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憲法聖經之考古題本」中的手寫對應法條。
今天是第3題
「536憲法聖經之筆記本」中相關條文劃記。
@地制法21
PS:請容許我藉此圖說明一下536憲法聖經的設計原理,不想看可以跳過這段話,謝謝! XD
有沒有發現這地方制度法的法條整理並非含有全部的法條14~25,而是14、21、25...。
OK,原創故事是這樣的。
因為在一開始解了千題的憲法選擇題後,我發現相關法規的部分共考了45種。
而你知道的,每種法規又有數十條到幾百條,隨便加總一下至少至少也有3000條。
當然不可能全部考,為保有準備憲法的效率,當然就是依歷屆考古題來準備。
所以,536憲法聖經之筆記本裡面所整理的相關法規,
是依據這解題範圍千餘題真的有考出來的做整理,
反之,沒有考的,就不會列出來,幫助大家聚焦重點,掌握考古題。
是依據這解題範圍千餘題真的有考出來的做整理,
反之,沒有考的,就不會列出來,幫助大家聚焦重點,掌握考古題。
如果你問為什麼不要把法規全部列出來呢?!
那麼我會回答:那就不叫考古題筆記了,那叫法規全書。
而且若列出來,筆記本肯定直接厚三倍!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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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之意:
「@」小老鼠,其實意思同「at」,在這裡就是「出處在哪」的意思。
「C」為憲法之簡寫,同理「AC」為增修條文之意。
「Nr.」就是大法官解釋的縮寫,但我又簡化為「N」。
「串X」筆記本中的「串起來讀之XXX」,有關XXX的表格都整理於此。
「O」為筆記本中「other」的縮寫,是其他考點整理的意思。
「BJ4」為網路用語,為「不解釋」的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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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謝謝你給我的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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