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憲法第12 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惟仍得以法律限制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對受羈押之被告所為通訊可予檢閱
(B)依破產法規定,破產者之郵電,法院得囑託郵電機關送交破產管理人
(C)依通訊監察法規定,偵查中案件由檢察官核發通訊監察書
(D)依戒嚴法規定,戒嚴地域內,最高司令官得拆閱郵信、電報
[答案] 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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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雖然這題很簡單(因為選項C常考),
但學習有時候還是要「求甚解」啦。
但學習有時候還是要「求甚解」啦。
所以安安還是幫你把其他三選項都找出來啦!
雖然多,但是看過一遍就會了喔!
答案為選項C,並非檢察官而是法官喔!
(C)依通訊監察法規定,偵查中案件由檢察官核發通訊監察書
其中N631的秘密通訊自由,有把相關考點整理在串起來讀喔!
選項ABD皆為正確選項,像看故事一樣看過去就可以囉!
(A)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對受羈押之被告所為通訊可予檢閱
(B)依破產法規定,破產者之郵電,法院得囑託郵電機關送交破產管理人
(D)依戒嚴法規定,戒嚴地域內,最高司令官得拆閱郵信、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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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憲法聖經之考古題本」中的手寫對應法條。
今天是第6題
「536憲法聖經之筆記本」中相關條文劃記。
(A)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對受羈押之被告所為通訊可予檢閱
@刑事訴訟法105-2
(B)依破產法規定,破產者之郵電,法院得囑託郵電機關送交破產管理人
@破產法67
(C)依通訊監察法規定,偵查中案件由檢察官核發通訊監察書
(正確為法官)
@通監法5-2
串:自 (串起來讀之自由權利篇)
(D)依戒嚴法規定,戒嚴地域內,最高司令官得拆閱郵信、電報
@戒嚴法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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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之意:
「@」小老鼠,其實意思同「at」,在這裡就是「出處在哪」的意思。
「C」為憲法之簡寫,同理「AC」為增修條文之意。
「Nr.」就是大法官解釋的縮寫,但我又簡化為「N」。
「串X」筆記本中的「串起來讀之XXX」,有關XXX的表格都整理於此。
「O」為筆記本中「other」的縮寫,是其他考點整理的意思。
「BJ4」為網路用語,為「不解釋」的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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