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下列何者無到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
(A)監察院院長
(B)總統府秘書長
(C)國家安全局局長
(D)考選部部長
[答案] 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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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考這題無非是在幫我自創的「被質疑的三劍客」打廣告。(掩面)
有在收看的就知道,司、考、監三院院長,是我們的好朋友。
因為最常考他們三個,而且他們三個就是不用去到會備詢。 ^____^
總之,這題再考N461和C67-2。
簡單來說:選項BCD都是C67-2,所指的政府人員。
且都不在N461裡面所提不用去到會備詢的人。
所以答案選A。BJ4。
C67-2:
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N461:
至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
請見整理於串起來讀在立法院的「被質疑的三劍客」。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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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憲法聖經之考古題本」中的手寫對應法條。
第 5 題。
「536憲法聖經之筆記本」中相關條文劃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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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之意:
「@」小老鼠,其實意思同「at」,在這裡就是「出處在哪」的意思。
「C」為憲法之簡寫,同理「AC」為增修條文之意。
「Nr.」就是大法官解釋的縮寫,但我又簡化為「N」。
「串X」筆記本中的「串起來讀之XXX」,有關XXX的表格都整理於此。
「O」為筆記本中「other」的縮寫,是其他考點整理的意思。
「BJ4」為網路用語,為「不解釋」的諧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