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應由被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被代行處理機關拒絕支付代行處理費用時,應如何解決?
(A)上級政府自行吸收該費用
(B)上級政府拒絕發補助款
(C)上級政府得自以後年度之補助款中扣減抵充
(D)上級政府得自以後年度之統籌分配款中扣減抵充
[答案] 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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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地方制度法第76條好大一串,就是「代行處理」。這題仁慈,僅考76-4。
但是沒有看過76-4的,很有可能游離選項C、D,選不出來...。
但是沒有看過76-4的,很有可能游離選項C、D,選不出來...。
法條中粗體字為有考過的,所以可以順便看一下喔!
地制法76-4
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應由被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各該地方機關如拒絕支付該項費用,上級政府得自以後年度之補助款中扣減抵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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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憲法聖經之考古題本」中的手寫對應法條。
今天是第4題
「536憲法聖經之筆記本」中相關條文劃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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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之意:
「@」小老鼠,其實意思同「at」,在這裡就是「出處在哪」的意思。
「C」為憲法之簡寫,同理「AC」為增修條文之意。
「Nr.」就是大法官解釋的縮寫,但我又簡化為「N」。
「串X」筆記本中的「串起來讀之XXX」,有關XXX的表格都整理於此。
「O」為筆記本中「other」的縮寫,是其他考點整理的意思。
「BJ4」為網路用語,為「不解釋」的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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