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536憲法-第24題] 102關三09:任命題

題目: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如何產生?

(A) 由大法官互選之
(B) 由法官直選產生
(C) 由總統提名之大法官中指定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直接任命之
(D) 由總統提名之大法官中指定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答案] 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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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重要人物的任命題,是憲法非常基本的考題,串起來讀,BJ4

@AC5-1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
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任命題彙整@串五(串起來讀中的’’五院一起讀’’),表格如下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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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憲法聖經之考古題本」中的手寫對應法條。



536憲法聖經之筆記本」中相關條文劃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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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之意:
@」小老鼠,其實意思同「at」,在這裡就是「出處在哪」的意思。
C」為憲法之簡寫,同理「AC」為增修條文之意。
Nr.」就是大法官解釋的縮寫,但我又簡化為「N」。
「串X」筆記本中的「串起來讀之XXX」,有關XXX的表格都整理於此。
O」為筆記本中「other」的縮寫,是其他考點整理的意思。

BJ4」為網路用語,為「不解釋」的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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