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因此應肯認「隱私權」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
(B) 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但仍受憲法第22
條所保障
(C) 公眾人物既非政府官員,其隱私權應受絕對之保障
(D) 隱私權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他人侵擾,並包括個人對於其個人之資訊有自主及自決之權利
[答案] 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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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這題很高拐(台語),簡單又不簡單。
簡單來自於選項A、B、D都來自於N603,而且都像小學生活題,沒看過也會猜對。
不簡單就來自於,選項C究竟是錯在哪裡。
選項A、B、D都來自N603,如下圖BJ4。
選項C,記得當時我苦惱了超級久,真的不知道正確條文在哪裡,
所以最後,找到N689來輔助這選項的解釋,供大家參考。
(如您知道正確條文,懇請來信告知,我會和大家分享。謝謝!
)
N689中有提到隱私權、公眾人物的部分如下:
新聞採訪自由與隱私權界限之判斷標準,主要應以事件公共性為區分界限,
並參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之見解,以下列因素為基準:
1、新聞價值之有無;
2、區分公眾人物與公共事務之關聯度,而採寬嚴不同的審查基準,
關聯度愈高,隱私權保障愈為限縮;
3、是否具有正當公共關切等語。
其中,以事件公共性為區分界限、依其與公共事務之關聯度、不同的審查基準…的部分,
換句話說,就是公眾人物的隱私權並沒有絕對的保障。
(舉例,若該公眾人物有高度事件公共性、與公共事務關聯度高、應該就有較嚴格的審查基準。)
所以選項C 「公眾人物既非政府官員,其隱私權應受絕對之保障」是不對的。
因為根據上述,新聞採訪自由與隱私權是有界限的,沒有甚麼’’絕對的保障’’。
有點花嗎?! 這段前後多看幾次,邏輯就出來了!!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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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憲法聖經之考古題本」中的手寫對應法條。
第18題兒~
「536憲法聖經之筆記本」中相關條文劃記。
選項A、B、D都來自N603
(A)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因此應肯認「隱私權」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
(B) 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但仍受憲法第22 條所保障
(D) 隱私權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他人侵擾,並包括個人對於其個人之資訊有自主及自決之權利
選項C請參考N689及上述解釋。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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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之意:
「@」小老鼠,其實意思同「at」,在這裡就是「出處在哪」的意思。
「C」為憲法之簡寫,同理「AC」為增修條文之意。
「Nr.」就是大法官解釋的縮寫,但我又簡化為「N」。
「串X」筆記本中的「串起來讀之XXX」,有關XXX的表格都整理於此。
「O」為筆記本中「other」的縮寫,是其他考點整理的意思。
「BJ4」為網路用語,為「不解釋」的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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