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536憲法-第42題] 102稅四移四07:大法官任期

題目: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之規定,下列有關大法官任期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大法官之任期,依其屆次,統一計算
(B) 大法官之任期,不分屆次,個別計算
(C) 大法官之任期,原則上依其屆次,統一計算,惟至少6
(D) 大法官之任期,由總統依個案定之

[答案] 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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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AC5-2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AC真的都是字字珠璣考超細,要好好地看過一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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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憲法聖經之考古題本」中的手寫對應法條。
  


536憲法聖經之筆記本」中相關條文劃記。

 @AC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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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之意:
@」小老鼠,其實意思同「at」,在這裡就是「出處在哪」的意思。
C」為憲法之簡寫,同理「AC」為增修條文之意。
Nr.」就是大法官解釋的縮寫,但我又簡化為「N」。
「串X」筆記本中的「串起來讀之XXX」,有關XXX的表格都整理於此。
O」為筆記本中「other」的縮寫,是其他考點整理的意思。

BJ4」為網路用語,為「不解釋」的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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